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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问题

  • 问:为什么要办理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答:由于中国内地与香港的制度不同,特别是香港政府发出的各类官方文件,与内地签发的不同, 为了防伪防假,香港文件要用于内地,需经中国司法部委任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加上转递,否则无效。 因此,在香港发出的文件,要在内地使用,必须公证。公证必须找中国委托公证人签章,否则无效。
  • 问:单认证和双认证的区别?
    答:单认证是指有关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仅需经过当地主管机构认证后,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 双认证是指有关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不仅需要经过当地主管机构认证,还需要再主管机构认证后,交至各国驻当地的使领馆进行认证,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
  • 问:海牙成员国名单
    答:海牙认证目前签订的国家较多,随着海牙公约签订伊始到如今,海牙成员国逐渐增加,目前签署了《海牙公约》的成员国共有113个,并对所有欧盟成员国和除10个成员国以外的所有成员国都有效,而最近加入该公约国国家是智利(2016年8月30日生效)。 阿尔巴尼亚、阿根廷、澳洲、奥地利、白俄罗斯、比利时、波斯尼亚、巴西、保加利亚、加拿大、智利、中国 (香港及澳门)、哥斯达黎加、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厄瓜多尔、埃及、爱沙尼亚、欧盟、芬兰、法国、乔治亚/格鲁吉亚、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印度、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日本、约旦、南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来西亚、马尔他、毛里裘斯/模里西斯、墨西哥、摩纳哥、蒙特内哥罗共和国、摩洛哥、荷兰、新西兰、挪威、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维尼亚/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斯里兰卡、苏利南、瑞典、瑞士、马其顿共和国、土耳其、乌克兰、英国、美国、乌拉圭、委内瑞拉、越南、赞比亚/尚比亚。
  • 问:内地的公证员与香港的委托公证人出具证明文书有什么分别?
    答:在内地,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有别于私人证明,公证书是公证机关代表国家出具的证明文件。 公证员是国家公务员,公证员不得同时以律师身份办理公证业务,公证员受《公证程序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约束。法律规定公证员享有审查的权利,当公证员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点的,有权向有关单位、证人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到现场作实地调查、勘验,甚至从有关单位摘抄档案或其他书面证据材料作为参考,因此由内地公证员办理的公证文书多数以“证明”的形式出具。 在香港,内地使用的证明文书是由中国委托公证人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 委托公证人受司法部委托,以个人名义为港人办理证明文书,除了证明内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外,也有责任根据《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规则(试行)》的规定,审查当事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惟委托公证人进行调查取证时,并未享有特别的调查权,只能在香港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向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审查。因此委托公证人办理的证明文书多数以当事人根据香港宣誓条例作出“声明”的形式出具。
  • 问:什么是法律意见书?
    答: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综合性的书面文件。其内容包括向咨询者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案。
  • 问:成为中国委托公证人需要什么资格?
    答:中国委托公证人须由香港执业律师,经过司法部考试合格后,由司法部委任才可以担任中国委托公证人。基本要求如下: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基本法》 2. 在香港具有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 3. 担任香港律师十年以上 4. 职业道德良好,未有因不名誉或违反职业道德受惩处的记录 5. 掌握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办证规则 6. 能用中文书写公证文书,能用普通话进行业务活动。
  • 问:香港有限公司、独资、合伙企业证明类别有哪些?
    答:香港有限公司、独资、合伙企业须要作公证证明,有不同类别,常见的是有限公司、独资、合伙企业(即合资股东),证明类别企业证明书类别如下: 证明香港有限公司情况,包括注册地址、注册编号、股东、董事、议决书、注册资本等数据; 证明香港无限公司中独资东主或合资股东情况、成立日期及商业登记号;及 提供香港公司出具之书面单据,会计报告,银行资信,拥有物业证明,按揭状况,已签订之合同包括担保文件及其他有关企业之资料等。
  • 问:办理用于深圳地区的董事会决议,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因深圳市有关部门要求,办理用于深圳的董事会决议需使用简化版的公证文书。需提交香港公司的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董事决议、及其他所需资料。(具体所需资料,以使用方要求为准)
  • 问:新冠疫情下,在港人士能否委托他人代办内地买卖不动产的手续?
    答:可以,仅需办理《个人委托书》的中国委托公证即可。首先委托人需在内地寻找一位信任的人士作为受托人,并前往有中国委托公证人资质的律师行签署《个人委托书》。 签署的委托书经由公证人公证及中法加章后,即可邮寄至内地使用。
  • 问:如果无法过港面签,可以以视频的方式见证签署吗?
    答: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委托书》、《声明书》等需当事人签署的公证文书时,当事人必须亲自来到委托公证人面前签署文件,不能通过远程视频等其他方式见证签署。